第一章 总则
1、为了保证香港珠海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香港珠海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章程。
2、香港珠海学院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等原则,进行招生工作。
第二章 招生计划
3、香港珠海学院于全国九个省(广东、福建、江苏、河北、辽宁、吉林、江西、浙江、山东)招收100名本科生。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招生办或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组织机构
4、香港珠海学院为自资专上学院,提供不同层次及专业的优质本科及研究生学位课程。设有商学院、文学与社会科学院、理工学院。获国家教育部批准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
5、香港珠海学院的招生咨询及行政工作由教务处入学组统筹负责。
第四章 学制
6、香港珠海学院所有本科课程均采用灵活的学分制度,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入学的学生,修业期为四年,须至少修毕 123-134 学分,其中包括主修课程规定必修的学分, 以及通识教育、语文、资讯科技、副修或选修科目等。学生可按个别情况及兴趣制定其修业进度,修满毕业所需学分,并符合主修课及大学其他毕业规定,便可获颁学士学位。
第五章 录取
7、获国家教育部批准,香港珠海学院在全国九个省(广东、福建、江苏、河北、辽宁、吉林、江西、浙江、山东)录取普通本科批次学生。
8、香港珠海学院的内地招生计划分设文、理、商科,共14个本科专业。文学与社会科学院包括﹕中国文学(荣誉)文学士、中文文艺创作(荣誉)文学士、英国语文(荣誉)文学士、新闻及传播(荣誉)文学士、广告及企业传播(荣誉)文学士、传播及跨媒体(荣誉)文学士。商学院包括﹕会计及银行(荣誉)商学士、工商管理学(荣誉)学士、财务金融学(荣誉)工商管理学士、金融及资讯管理学(荣誉)工商管理学士。理工学院包括﹕资讯科学(荣誉)理学士、土木工程(荣誉)工学士、建造工程及管理(荣誉)工学士、建筑学(荣誉)理学士 。文史类/历史类及理工类/物理类考生均可选读以上各专业。
9、本校招生对象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所属省市本科线,且英语成绩达标的考生,建议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省市本科线且英语成绩达到本校要求(外语要求参见第十条)的考生报考。
10、除经香港珠海学院教务委员会特别批准的个别学科外,所有本科课程均以英语教学和考试。考生报考的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建议英语成绩达100分或以上的考生报考。
11、除非该省、市、自治区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本校优先录取以香港珠海学院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
12、本校将按照各省市区级高招办或考试院的投档程序和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提档。在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本校将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 择优录取,不设高校志愿分数级差或专业志愿级差。在高考成绩同分的情况下,则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较高者。学术之外领域的专长或特长只作录取参考之用。
一般不接受退档要求,故考生在作出最终报读决定前应综合考虑个人和家庭经济情况。
13、在专业体检限报方面,香港珠海学院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建议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报学院(专业)志愿。
14、录取时,不设男女比例,一律择优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15、2023/24 学年度入读香港珠海学院非本地生的学费为每年港币95,000元。
16、鉴于校内宿位有限,香港珠海学院为非本地学生提供两个学期的校内宿舍。在往后学期,学校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提供宿位。宿舍住宿费将按年重新评估及调整,2023/24 学年本科生宿舍住宿费为每年 18,000-22,000 港元(包含物业、水电及网费)。
17、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照香港珠海学院规定的时限和方法注册并缴付第一学期学费港币47,500 元及保证金港币 400 元以确认接受录取。学费一经缴付,不得退还或转让。如新生不按指定的时间缴付学费,视为自动放弃录取;不依照指定日期到校注册入学,或于注册入学后退学者,当放弃录取或退学处理;已缴付的学费一概不予退还或转让。
第七章 奖学金
18、香港珠海学院提供入学奖学金予优秀的内地学生。
第八章 入境签证
19、内地学生来港就读需按照香港特区政府入境条例之规定申请学生签证,香港珠海学院将安排已注册的同学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申请来港签证。学生取得签证后,须自行向所在地的公安局申办赴港通行证及逗留 D 签注。申请及邮递签证所涉费用由学生承担。
第九章 考生责任
20、学生必须于八月下旬抵港就学。学院将举办各类迎新活动,以及安排注册、选课辅导等,协助学生适应学习生活。
21、新生在注册入学之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出示中国居民身分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出入境许可签注的正本,以资验证。
22、凡失实呈报学历、获奖证书或其它相关资料,又或者无法按香港珠海学院要求出示所需文件及证明者,将会被立即取消录取入学资格。既已缴付之各项费用,概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