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签证办理
根据规定,年满16周岁,首次办理《港澳通行证》,必须要本人亲自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这是不能委托他人代办,也不能异地办理的。也就是说,户口在哪里就要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港澳通行证》。
办理澳门签证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复印件为A4规格(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和你所在的那一页);
4、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蓝色背景,着深色有领上衣,照片大小48*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记得拿照相回执,建议在出入境拍照)。
办理费用:
工本费100元
签注1次有效20元(选择2次有效则40元)
拍照和快递费用约50元左右
办理时限:
正常情况下,需要15个工作日(首次办理,需要经省级部门审批、制证,需要的时间比较长,约15个工作日,即三周的时间)
学生类逗留许可的办理
根据澳门法律,所有非本地学生必须办理“逗留的特别许可”,否则将触犯法律而致逾期居留,后果相当严重(最严重者将被驱逐出境并禁止2年内不能到到访澳门),因此尚未办理“逗留的特别许可”的同学应该携带往来港澳通行证立即前往指定地点进行办理。
申请地点:
1、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大楼(居留及逗留事务厅逗留分处)
2、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3楼C区
3、政府综合服务大楼1楼K区
4、自助服务机办理(不可办理取消逗留许可服务)
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大楼逗留分处接待大堂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治安警察局服务专区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治安警察局服务专区
关闸出入境事务所入境大堂出口处
新口岸警司处分站(24小时)
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分站(24小时)
逗留许可的申请
服务对象:在澳门修读高等课程的学生
申请资格:
????符合澳门入境、逗留及居留许可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如具法定可用作澳门出入境的有效护照/旅游证件/身份证明文件等);
????获得在澳门高等院校就读的录取通知书;
????原「逗留许可」的留澳期不足以让当事人合法留澳至课程完结日。
一般申请流程
内地学生: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内地学生,应在首次使用「逗留D」签证进入澳门而获准予的逗留期限内(最多90日),尽快前來办理「逗留的特別许可」申请。
申请文件
1.填好的「逗留的特別许可」申请表;
2.有关已在澳门高等院校注册和所修读课程期限的证明文件(如在学证明);
3.申请人的1寸半黑白或彩色、白底正面免冠近照1张;
4.申请人的有效护照/旅游证件:
來自中国内地的学生——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D」签证复印本(簿式《往来港澳通行证》仅需份资料页及「签证」内页),和最近一次进入澳门时的《入境申报表》复印本。
申请方式
在交妥上述文件及获得《收据》后,申请人(或通过校方代表)应按《收据》的指定日期前来查询申请结果,也可登入治安警察局网页内的“外地学生的「逗留的特別许可」申请进度查询系统”查询有关申请进度,如有审批结果便可前来办理手续。
1.个人办理形式:
申请人在前来查询结果时,需带上以下文件:
????申请收据
????有效护照/旅游证件或《往来港澳通行证》(连同有效「逗留D」签证)
若获批准,当局会批给学生类《逗留许可凭条》,并交其签收「批示通知书」。
2.校方代办形式:
为减少学生前来部门的次数,可以简化交由「校方代表」办理,其具体程序为:
(1)校方预先致函受理部门通报校方代表的个人身份资料;
(2)办理手续时,被指定的校方代表需要:
????向该部门出示其工作证和个人身份证,以识别身份;
????携带所协助承办手续学生的有效护照/旅游证件或《往来港澳通行证》(连同有效「逗留D」签证),以便当申请获批准后办理手续;
????代表学生签署「批示通知书」;
(3)经当面检查无误后,校方代表需确保将有关旅游证件及通知书交回所属学生。
费用:无需费用
办理时间:30日(自服务单位接获且确认文件齐全无误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算起)
3.自助服务机办理形式:
申请人亲自在治安警察局提交外地学生「逗留的特別许可」申请及获得《收据》后,可登入治安警察局网页内的“外地学生的「逗留的特別许可」申请进度查询系统”查询有关申请进度。
如申请获批准,便可在《收据》上写的指定日期前,使用以下所列的自助服务机领取申请结果并列影印《逗留许可凭条》,不需要再到出入境大楼领取结果。
学生类逗留许可的期限
1、所修的课程完结期少于1年:学生可获得有效期至课程完结日的学生类逗留许可;
2、所修的课程完结期长于1年但不超过第二年的12月31日:学生可获得有效期至第二年课程完结日的学生类逗留许可;
3、所修的课程完结期长于1年且超过第二年的12月31日:学生可获得有效期至第二年课程完结日的学生类逗留许可(学生需按规定办理逗留许可的延期申请)
学生类逗留许可的延长申请
服务对象
原学生类逗留许可期限(通常为每年的12月31日)将会(或已经)到期,但仍然需要在澳门高校修读完剩下课程的外地学生。
申请资格
????符合澳门入境、逗留及居留许可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如具法定可用作澳门出入境的有效护照/旅游证件/身份证明文件等)及非处于非法定受限制情况;
????仍然需要在原高等院校继续修读相关课程的学生;
????原学生类逗留许可期限将会(或已经)到期,故需要延长该许可期限,以合法修读完剩下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