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5/2026学年内地招生之硕士学位课程
学院 | 课程编码 | 课程 | 授课语言 | 正常修读期限 |
人文学院 | MAHELS | 1. 文学硕士学位(英语研究)课程 | 英文 | 两学年 |
PMAHCLN | 2. 哲学硕士学位(汉语语言学)课程 | 中文(1) | ||
PMAHCLT | 3. 哲学硕士学位(中国文学)课程 | |||
PMAHPISLCS | 4. 哲学硕士学位(葡萄牙语言及跨文化研究 - 文学和文化研究)课程(2) | 葡文 | ||
PMAHPISLG | 5. 哲学硕士学位(葡萄牙语言及跨文化研究 - 应用语言学)课程(2) | |||
MAHTRSTEC | 6. 文学硕士学位(翻译 - 英汉)课程 | 中文(1)/英文 | ||
MAHTRSTPC | 7. 文学硕士学位(翻译 - 葡汉)课程(2) | 中文(1)/葡文 | ||
PMAHHIT | 8. 哲学硕士学位(历史学)课程 | 中文(1)/英文 | ||
MAHCHC | 9. 文学硕士学位(中国历史文化)课程(2) | 中文(1) | ||
MAHPHIL | 10. 文学硕士学位(哲学)课程 | 中文(1)/英文 | ||
MFA | 11. 艺术硕士学位课程(2) | 中文(1)/英文 | 三学年 | |
工商管理学院 | EMBA | 1.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课程(2) | 中文(1)/英文 | 两学年 |
MBA | 2.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课程(2) | 英文 | ||
MSBACCT | 3. 理学硕士学位(会计学)课程 | |||
MSBFNA | 4. 理学硕士学位(金融学)课程(4) | |||
MSBIIRM | 5. 理学硕士学位(国际综合度假村管理)课程 | |||
MSBBAS | 6. 理学硕士学位(商业分析)课程(4) | |||
教育学院 | PMEDEDUCUI | 1. 哲学硕士学位(教育学 - 课程与教学)课程 | 中文(1)/英文 | 两学年 |
PMEDEDUENE | 2. 哲学硕士学位(教育学 - 英语教育)课程 | |||
PMEDEDUCNE | 3. 哲学硕士学位(教育学 - 中文教育)课程 | |||
PMEDEDUMAE | 4. 哲学硕士学位(教育学 - 数学教育)课程 | |||
PMEDEDUSCE | 5. 哲学硕士学位(教育学 - 科学教育)课程 | |||
PMEDEDUEDT | 6. 哲学硕士学位(教育学 - 教育科技)课程 | |||
PMEDEDUEAD | 7. 哲学硕士学位(教育学 - 教育行政)课程 | |||
PMEDEDUECE | 8. 哲学硕士学位(教育学 - 幼儿教育)课程 | |||
PMEDEDUEPS | 9. 哲学硕士学位(教育学 - 教育心理学)课程 | |||
PMEDEUDPES | 10. 哲学硕士学位(教育学 - 体育教学及运动)课程 | |||
PMEDEUDSCC | 11. 哲学硕士学位(教育学 - 学校辅导)课程 | |||
MAEDTES | 1. 文学硕士学位(对母语为非英语人士的英语教学)课程 | 英文 | 两学年 | |
健康科学学院 | MSHGPH | 1. 理学硕士学位(全球公共卫生)课程 | 英文 | 两学年 |
法学院 | MSLLCBD | 1. 法学硕士学位(中文)课程 - 宪法、基本法与行政法(2) | 中文(1) | 两学年 |
MSLLCPL | 2. 法学硕士学位(中文)课程 - 刑法与刑事诉讼法(2) | |||
MSLLCIP | 3. 法学硕士学位(中文)课程 - 民法与知识产权法(2) | |||
MSLLBUL | 4. 法学硕士学位(中文)课程 - 国际商法(2) |
学院 | 课程编码 | 课程 | 授课语言 | 正常修读期限 |
法学院 | MIBLINB | 5. 法学硕士学位 - 国际商法(英文)课程 | 英文 | 两学年 |
MELLEUR | 6. 法学硕士学位 - 欧盟法、国际法及比较法(英文) 课程 - 欧盟法 | |||
MELLINL | 7. 法学硕士学位 - 欧盟法、国际法及比较法(英文) 课程 - 国际法 | |||
MELLCOL | 8. 法学硕士学位 - 欧盟法、国际法及比较法(英文) 课程 - 比较法 | |||
MPLLJUS | 9. 法学硕士学位(葡文)课程 - 法学 | 葡文 | ||
MPLLJPS | 10. 法学硕士学位(葡文)课程 - 政法学 | |||
MMLLLP | 11. 法学硕士学位(澳门法实务)课程(2) | 中文(1) 及葡文 | ||
社会科学学院 | MASSCOMMCOM | 1. 文学硕士学位(传播学 - 传播与新媒体)课程(2) | 英文 | 两学年 |
MSSIRE | 2. 社会科学硕士学位(国际关系)课程(3) | 英文 | ||
MSSEUS | 3. 社会科学硕士学位(欧洲事务)课程 | 英文 | ||
MSSPAD | 4. 社会科学硕士学位(公共行政)课程(2) | 中文(1) | ||
MSSCRI | 5. 社会科学硕士学位(犯罪学与刑事司法)课程 | 英文为主, 中文为辅。(1) | ||
MSSECO | 6. 社会科学硕士学位(经济学)课程(3) | 英文 | ||
PMSSMOS | 7. 哲学硕士学位(澳门研究)课程 | 中文(1)/英文 | ||
MSSCCPY | 8. 社会科学硕士学位(临床心理学)课程(3) | 英文 | 三学年 | |
科技学院 | MSCCOS | 1. 理学硕士学位(计算机科学)课程 | 英文 | 二至三学年 |
MSCICIV | 2. 理学硕士学位课程(土木工程)课程 | 英文 | 两学年 | |
MSCIECT | 3. 理学硕士学位(电机及电腦工程)课程 | |||
MSCIEMG | 4. 理学硕士学位课程(机电工程)课程 | |||
MSTMAT | 5. 理学硕士学位课程(数学)课程 | |||
MSCIFNT | 6. 理学硕士学位课程(金融科技)课程 | |||
MSCIIOT | 7. 理学硕士学位(物联网)课程(4) | |||
MSCICES | 8. 理学硕士学位(海岸带环境与安全)课程 | |||
MSCIRAS | 9. 理学硕士学位(机器人与自主系统)课程(4) | |||
MSCIAI | 10. 理学硕士学位(人工智能)课程(4) | |||
MSCICPR | 11. 理学硕士学位(建造项目管理)课程 | |||
MSCISOT | 12. 理学硕士学位(智慧海洋技术)课程 | |||
应用物理及材 | MSPIVM | 1. 理学硕士学位(创新材料)课程 | 英文 | 两学年 |
协同创新研究 | MSDDTSAIS | 1. 理学硕士学位(数据科学 - 人工智能应用)课程 | 英文/中文(1) | 两学年 |
MSDDTSMKA | 2. 理学硕士学位(数据科学 - 市场营销分析)课程(4) | |||
MSDDTSFIT | 3. 理学硕士学位(数据科学 - 金融科技)课程(4) |
学院 | 课程编码 | 课程 | 授课语言 | 正常修读期限 |
协同创新研究院 | MSDDTSDSC | 4. 理学硕士学位(数据科学 - 數据战略与合规管理)课程 | 英文/中文(1) | 两学年 |
MSDDTSPMD | 5. 理学硕士学位(数据科学 - 精准医学)课程 | |||
MSDDTSCPG | 6. 理学硕士学位(数据科学 - 计算语言学)课程 | |||
MSDDTSATL | 7. 理学硕士学位(数据科学 - 教学分析)课程 | |||
MSDDTSSGO | 8. 理学硕士学位(数据科学 - 智慧政务)课程 | |||
MSDCON | 9. 理学硕士学位(认知神经科学)课程 | 英文 | 两学年 | |
中华医药研究院 | PMCMCMS | 1. 哲学硕士学位(中药学)课程 | 英文为主, 中文为辅。(1) | 两学年 |
PMCMMAD | 2. 哲学硕士学位(医药管理)课程 | |||
MCMMADM | 3. 理学硕士学位(医药管理)课程 | |||
微电子研究院 | MSCEMIC | 1. 理学硕士学位(微电子学)课程(4) | 英文 | 两学年 |
PMSCEMIC | 2. 哲学硕士学位(微电子学)课程 | 英文 | 三学年 |
(1)授课语言为中文之课程,即以广东话或普通话上课。
(2)个别课程之英语要求请浏览研究生院之网页。
(3)日间课程,上课时间通常为星期一至五。
(4)该课程分为以下两班上课:1.主校区上课(夜间);2.澳门大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科教基地(日间)及主校区(日间或夜间)上课。学生的分班安排由有关学院决定并于录取时通知。
2.报名要求
1.报读硕士学位课程者,须具有学士学位或经澳门大学认可的同等学历,且亦可被要求具有其他知识或专业经验。
2.成功被录取的学生只获临时录取,待取得学士学位毕业资格及总成绩达到有关学院的要求后,将获正式录取。
3.申请人学士学位毕业总平均分达到相等于*C+或以上之成绩。(法学院课程除外)
4.申请人必须具有报读课程所要求之语言能力。
*相等于4分制GPA之2.3分,20分制之14分或100分制之70分。
※本校有权修订以上入学要求。
3.英语要求
倘申请人所获学士/硕士学位之教学语言不是英语,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任何一种英语能力证明:
·達国家大学英语考试(CET)六级430分或;
·托福(TOEFL)*书面考试550分/网上考试80分或;
·雅思考试(IELTS)*总分6.0或以上且每项分数不低于5.5分或;
·达英语专业考试四级(TEM 4)或八级(TEM 8)。
*托福(TOEFL)及雅思考试(IELTS)之有效期必须为两年内。
4.报名手续
申请人必须于2024年10月3日至2025年3月14日报名期内登入澳门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网上申请表格。澳门大学只接受经由网上报名系统提交之入学申请。申请人必须按照网页内的指引填写申请表格,如报读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课程,除个人资料外(内地联络地址必须以中文填写),申请人必须以英语填写申请表之其他栏目。
1.申请人必须阅读报名须知。
2.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之电子邮箱以建立申请人户口,成功开户后,将接获电邮确认网上户口之「参考编号」(格式为2XXXXXXXX)及「密码」。
4.申请人须把所需文件扫瞄并上载于报名系统内。所有文件必须为A4尺吋、PDF格式,上载文件总容量不得超过6MB。所需文件包括:
4.1身份证复印本。
4.2户口簿复印本。
4.3相片(必须为JPG格式,300分辨率的两寸彩色近照,无边界及白色背景。被录取之申请人,此相片将用作印制学生证。)。
4.4曾就读课程之证书及成绩单,及申请表格内所填报资历之有效证明文件。
4.5现正就读本科/学士学位最后一年之申请人应递交最新的成绩单(必须包括最少大一至大三之完整成绩单,如成绩单不止一页,请扫瞄于同一档案内,并上载于适当位置)及在学证明书,与及申请表格内所填报资历之有效证明文件。
(如申请人为澳门大学学士学位本学年应届毕业生,则无需提交学士学位成绩单及在学证明书,其他文件则与其他申请人相同。)
4.6每份申请须提交两份推荐表,其中一份必须由大学教师填写。申请人必须使用本校研究生院提供的推荐表。而推荐表,可以两种形式递交:网上或书面。(为免邮递延误,建议使用网上推荐表。)
4.6.1如推荐人填写网上推荐表,当推荐人递交网上推荐表至本校时,申请人会收到电邮通知。申请人若未能收到此电邮,即代表推荐人尚未提交网上推荐表。申请人当尽快与推荐人联络,必须确保推荐人于申请截止期限前递交巳填妥之推荐表。
4.7英语能力证明(有关英语要求,请参阅3。)
4.8倘申请人所获学士/硕士学位之教学语言是英语,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属大学发出之英语授课证明(如申请人为澳门大学之在读学生或毕业生则不用提交。)
4.9如报读以英文为授课语言之课程,申请人必须提交以英语填写的推荐表,英语版本之学历证明及成绩单。
4.10如申请人未能于报名时递交上列所要求之文件,其入学申请将不获处理。
4.11所有递交予本校之文件,将不予退还。
5.完成上载所需文件后,申请人须确认所填报之全部資料后递交申请表。每位申请人只能提交一份申请表,如有需要申请人可于申请表内选择最多两个课程并需列明报读之先后顺序。由于两个课程于同一申请表内,申请人只需缴付一次报名费。
6.申请人须于报名期内缴付报名费(详情请参阅报名费部分)。
7.本校出纳处收到报名费后,申请人将收到通知个人申请编号(DP-C5-XXXX-X)之确认电邮。未获分派申请编号之入学申请将被视为失效。
8.如提供非中、英或葡文版本之学历文件,申请人必须提交由有关大学/机构发出之英文版本之毕业证书/学历证明书及成绩单,申请人亦可递交英文翻译本,此英文翻译本以公证本为佳。否则,其入学申请将不获处理。
9.除特殊情况外,研究生院一概不接受逾期之申请。
10.录取结果会于网上报名系统公布。获录取的学生必须按照网上报名系统及入学通知书上的指示,于指定日期内递交已签妥的入学声明书,及缴交第一学期学费或留位费(留位费会作为入学学年之部份学费处理),方视为完成接受录取手续,否则被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已缴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11.有條件录取的情况包括:
11.1现正就读学士学位最后一年之申请人只获有条件录取,待取得学士学位毕业资格及总成绩达到入学要求后,方可正式入学。
11.2在特殊情况下,申请人须于正式入学前提交符合要求的英语能力证明。
5.录取
录取将于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间进行。若所报读之课程需要面试,有关学院将另行通知考生面试详情。
6.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助学金资助。
7.报名日期
2024年10月3日至2025年1月2日(第一期报名);
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3月14日(第二期报名)。
8.报名费
申请人于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及提交后会收到澳门大学以电邮通知已填好之报名信息。
1.繳付報名費一般注意事項
1.1申请人可选银联信用卡、VISA/MASTER国际信用卡、网上付款或银行本票/汇票缴纳报名费澳门币/港币250元(适用于中国内地学生)。
1.2以银联信用卡、VISA/MASTER国际信用卡/银行本票/汇票方式缴付,人民币金额多少将由当地汇款银行及信用卡折算等同澳门币/港币250元(适用于中国内地学生)之汇率自动折算。
1.3申请人只需选择任何一种方法付款,以免造成重复缴费。以不同方式缴费或多缴者,恕不退还。
1.4网上报名日期为2024年10月3日至2025年3月14日,报名截止日未办理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1.5凡以非澳门地区发出之银行本票或汇票缴费者,均须另缴银行费用澳门币50元,作为兑票手续费。唯此费用按银行实际收费而定,故大学保留追讨此手续费差额之权利。
1.6如使用非澳门地区发出之银行本票/汇票缴费,请在缴费截止日期5个工作天前提交。
1.7报名费一经缴纳(或多纳)恕不予退还。
2.银联信用卡、VISA/MASTER国际信用卡2.1有关步骤如下:
-阅读有关条款以后,点击“我同意”之后再点击“付款”以进入网上缴费系统。
-信用卡付款人并不一定是申请人,报名费可由别人代缴。
-输入信用卡資料(包括客户姓名、信用卡号码及有效日期)后点击“提交”。信用卡银行会实时核实付款人所输入的数据是否真确。
-网上缴费如获接纳,申请人会实时通过屏幕得悉“付款成功”的结果,同时亦会收到电邮通知书确认网上缴费结果。
-网上缴费如未获接纳,申请人会实时通过屏幕得悉“付款失败”的结果。申请人可直接联系信用卡银行,以了解网上缴费被拒原因,然后重试。申请人或可选择以其他方法付款。
-付款人如不确定持有信用卡是否可在网上缴费,请与发卡银行联络。
-以银联信用卡、VISA/MASTER国际信用卡(网上实时付款)缴费者必须于报名期内成功缴费。
-以信用卡成功付款之申请人将于付款当天收到系统分发之申请编号。
3.銀行本票/匯票(恕不接受期票及私人支票)
申请人可到银行购买澳门币/港币250元(适用于中国内地学生)之本票/汇票,银行本票/汇票之收款人为「澳门大学」或「University of Macau」。
9.学费
1.有关学费详情,请咨询新梦想环球教育招生老师。
2.本校有权每学年修订学费金额。
10.保留学位
1.未办理注册手续之新生可申请保留学位,期限为一学年。申请必须于每学期开课日前递交予研究
生院。如欲申请保留学位,必须符合本校发出入学通知书上之所有入学条件,及缴交学费或留位费,方可提交申请。基于健康理由及有充份理由之特别情况之申请方获接纳。如因健康理由,学生须递交医院发出之健康证明。如属特别情况者,学生须列明原因并递交有关证明。
2.申请保留学位之新生须递交复学申请,方可办理注册入学手续。新生于申请复学时,不能同时申请转修课程。
3.如学生没有在获批淮之保留学位期限前,递交复学申请或再次申请保留学位,将被视为自动退学,如欲于下一学年入读本校,则须于下一学年开课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
11.豁免科目
学生入读澳门大学课程后可通过申请豁免科目,将在任何高等教育机构学位课程所取得的学分转入澳门大学。学生必须向有关学院或独立学术单位申请豁免科目,并提交有关文件证明在其他大学曾修完同等科目。
12.撤销开办课程
本校有权撤销开办任何课程或暂停招收学生。
13.终止申请或学籍
1.学生注册入学时不可同时在其它大学就读/注册(获澳门大学批准共同开办联合课程的大学除外)。如有此等事件发生,澳门大学有权终止该生之学籍。
2.申请人须声明填报資料全部属实,如有填报不实資料,澳门大学有权取消申请人之申请或就读资格。所缴纳之任何费用亦不予退回。
3.录取之学生注册入学后,本校将透过内地有关机构进行所有注册学生之学历认证,如有发现任何虚假或不实资料,澳门大学有权实时取消学生之学籍。所缴纳之任何费用亦不予退回。
14.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之学生身份以所持之证件为准,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之身份证明文件入学:
1.澳门学生须持有有效之澳门居民身份证;
2.香港学生须持有有效之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
3.台湾地区学生须持有有效之台湾地区身份证明文件;
4.內地学生须持有有效之內地居民身份证;
5.国际学生须持有有效所属国籍之护照。
6.非本地之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持的身份证明文件已符合入境澳门及于抵澳后申请学生「逗留的特别许可」的规定。非本地之申请人须清楚了解所持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否已符合澳门有关法律规定,以向有关当局申请学生「逗留的特别许可」,详情可浏览澳门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务厅网页。
7.本校有权拒絶持过期或无效身份证明文件之学生入学。于申请、入学及在读期间,如学生在澳门的居留许可或身份证明文件有效期问题而未能合法在澳门逗留及就读课程,将由学生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内地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持有人,请以澳门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之2025/2026学年硕士学位课程内地学生入学章程为准。
15.递交文件
1.申请阶段
申请人须把所需文件扫瞄并上载于报名系统内。否则,其入学申请将不获处理。(详情请参阅报名手续部分)
2.录取阶段
已获录取之申请人必须于注册期间或之前提交其学术文件之鉴证副本或递交原件至研究生院以供核实。否则,该申请人之入学资格将被取消。所有提交予本校之文件,将不予退还。
所有递交文件之副本应为A4纸尺吋,如申请人未能提交所需文件供研究生院核对或未能在指定日期前完成注册手续,其入学资格将被取消。
16.身心障碍学生入学
为了提供平等之入学机会、学习环境及设施予身心障碍学生,大学已制定“身心障碍学生入学政策”。
17.招生及入学日期须知
日期 | 事项 |
2024 年 10 月 3 日至 2025 年 1 月 2 日 2025 年 1 月 3 日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 | 报名期 |
2024 年 10 月至 2025 年 4 月 | 进行录取。 |
2024 年 10 月开始 | 以电邮通知到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获录 |
2025 年 8 月上旬 | 新生注册及选科。注册日期以录取后收到之注册 |
18.入学问题解答
1.如本人在网上申请户口成功后仍未收到电邮确认,该怎么办?
-申请人于网上申请户口成功后仍未收到电邮确认,可能基于下列因素:
·填写了错误的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容量已满或不足;
·电邮可能被传送到你的垃圾邮件夹/滥发邮件夹/杂件夹。
2.如本人遗忘参考编号及密码,该怎么办?
-新生在网上申请户口成功后,将会收到确认电邮及SMS短讯,通知「参考编号」及「密码」,申请人可查阅有关信息以登入本校网上系统。
3.如本人希望同时报读两个课程,需要递交两份申请表吗?
-每位申请人只能提交一份申请表。报读不同课程,可填写两个选择于同一份申请表格内。
4.本人如何确认已成功完成网上申请?
-在申请成功后(包括完成缴费手续),系统会自动提供一个申请编号(DP-C5-XXXX-X)予申请人。若申请人使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本票/汇票之方式缴费,申请编号须待有关银行核实款项后方可发放。
5.本人完成网上申请后,还需递交学历证明吗?
-申请人需根据网上申请指引上载所需报名文件;而所有文件只需在稍后阶段递交以作复核。
6.本人已完成网上申请手续,可以更改已报读的课程吗?
-不可以。申请人确认及提交网上之申请表后,所报读的课程将不可以更改;所以申请人当小心选择课程及填写申请表格。
7.报读澳门大学是否需要入学考试?
-个别课程可能要求申请人进行面试/电话面试/笔试,有关学院将会另行通知申请人详情。若未有收到任何有关入学考试之讯息(电话或电邮),即代表所报读之课程无需考试。
8.应届毕业生于报名期间未能提交本科四年成绩及毕业证书,怎么办?
-申请人可先递交本科三年半成绩之公证本或所发机构之盖章原件及就读大学之在学证明,于录取后再补交完整四年(如有毕业论文,必须包括毕业论文成绩)之本科成绩、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
9.本人于报名时巳提交了三年半之成绩表,但之后并没有再修读任何科目,亦没有毕业论文,录取后是否还必须提交一份新的成绩表呢?
-是。申请人获录取后必须再提交一份毕业时所发之成绩表(成绩表之签发日期须为毕业后,约六月份。),方可确认其入学资格。否则,申请人不可注册入学。
10.专科升本科学生可否报名,递交申请文件时与本科生有何分别?
-可以。专科升本科学生于提交成绩单时必须连同所有专科及本科成绩一并递交,其他資料要求不变。
11.本人准备使用网上推荐表,还需在提交网上申请前通知推荐人吗?
-需要。当你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时,网上报名系统将会自动发出一封邀请电邮给你的推荐人。由于这邀请电邮只会显示你的姓名及所报科目,为确保你的推荐人明确知悉你的要求,请于提交网上申请表前先与你的推荐人联络。
12.若推荐人并没有帮本人填写网上推荐表,我可以更改推荐人吗?
-网上申请表提交后,所填写之資料便不能更改。若需更改推荐人,你需改用书面推荐表,并于申请期间寄回本校研究生院。(有关书面推荐表之提交,请参阅4.6.2。)
13.如本人需查询申请情况,需提供甚么資料?
-为确保能准确地解答你的问题,你必须提供网上申请之参考编号2XXXXXXXX或申请编号DP-C5-XXXX-X。
14.录取的标准是什么?
-学术成绩、工作经验、推荐表、面试/笔试表现(如适用)及名额数目均是录取的标准。而不同课程的录取标准比重会有所不同。各课程亦会按所定之收生名额择优录取。
15.录取结果如何公布?
-不论录取与否,澳门大学将于2024年10月开始通知申请人于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16.本人为应届本科毕业生,于6月底毕业后将离校,通讯地址将改变,如何通知澳门大学?
-申请人如需更改通讯地址,在发出录取结果通知书前可于澳门大学网上报名系统之「个人资料」部分更改;但若申请人在录取结果发出后仍需更改通讯地址,则需以电邮方式告知本校研究生院。电邮内容须列明以下个人资料:
·申请人中文及拼音姓名
·网上申请编号及报读课程
·身分证号码
·原通讯、新通讯地址(建议以中文填写)及新通讯地址生效日期
17.每年生活费约多少?
-每年按10个月计算,约40,000澳门元。
18.学费是否一次性支付?
-不是。详情请咨询新梦想环球教育在线招生老师。
19.内地来澳就读之学生可否半工读?
-学生因不具备澳门居民资格,不可以在澳门工作。但校方有少量不定期的校务工作可供内地学生申请,不过其收入在经济上只能起补助作用。
20.学生如何办理出境手续?
-学生可凭澳门大学发出之「通知书」、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发出之「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有关证明(如身分证及户口本等)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半年或一年期多次往返之读书签注。澳大在内地招生是经过国家教育部、国务院港澳办及公安部批准的,如办理出境手续时遇上困难,可与省招生办或考试中心联系,寻求协助。请注意:来澳留学人士之出境签注为读书签注;有关手续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对出境人士之规定。
21.2025/2026学年什么时候上课?应何时来校报到?
-大部分课程在八月中旬开课,但个别课程可能稍迟上课,学生被录取后请根据『通知书』及『注册须知』資料公布办理来澳手续,一般来说,学生应于8月份来澳先办理体检,以便按时办理有关注册入学手续。
22.本人需何时递交「体格检查报告表」?
-申请人需在八月进行新生注册时递交已完成之「体格检查报告表」。
23.来澳后,需要办理临时逗留证吗?
-按照澳门特区政府之规定,所有非本地人士留澳读书,必须向澳门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务厅办理临时居留手续。学生于完成入学注册手续后,须办理有关证件。
24.学生在内地之个人档案存于何处?
-学生之个人档案不会存放在澳门大学。学生可向所属地区之有关机关了解档案存放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