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1、为了保证香港中文大学 2024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香港中文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章程。
2、香港中文大学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等原则,进行招生工作。
第二章招生计划
3、香港中文大学2024年于全国三十一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
招生专业
招生大类名称 | 学院 | 主修专业 | 大学课程要求 |
人文类 | 文学院 | 人类学(1) | 不提科目要求 |
中国语言及文学(1) | |||
中国研究(1)(11) | |||
文化管理(1) | |||
文化研究(1) | |||
英文(1) | |||
艺术(1) | |||
历史(1 | |||
日本研究(1) | |||
语言学(1 | |||
音乐(1) | |||
哲学(1) | |||
宗教研究(1) | |||
神学(1) | |||
翻译(1) | |||
教育学院 | 文学士(中国语文研究)及教育学士(中国语文教育)(1) | ||
文学士(英国语文研究)及教育学士(英国语文教育)(1) | |||
幼儿教育(1) | |||
学习设计与科技(1)(12)(跨学院合办专业) | |||
数学及数学教育(1) | |||
健康与体育运动科学(1) | |||
法律学院 | 法学士(1)(3) | ||
社会科学院(6) | 航天科学与地球信息学及X双主修课程(1、11、12)(跨学院合办专业) | ||
建筑学(8) | |||
数据科学与政策研究(14) | |||
经济学(7) | |||
地理与资源管理学 | |||
全球传播(8) | |||
环球经济与金融(8) (跨学院合办专业) | |||
全球研究(14) | |||
政治与行政学(7) | |||
新闻与传播学(7) | |||
心理学(7) | |||
社会工作(8) | |||
社会学(7) | |||
城市研究 (8) | |||
理科类 | 医学院 | 生物医学 (1) | 化学及生物 |
中医学(1) | 生物 | ||
内外全科医学士(1) | 化学及生物 | ||
护理学(1)(4) | 不提科目要求 | ||
药剂学(1)(4) | |||
公共卫生(1) |
招生大类名称 | 学院 | 主修专业 | 大学课程要求 |
理科类 | 理学院(10) | 理学 (包括生物化学、生物学、生物学及化学[双主修]、细胞及分子生物学、 化学、地球与环境科学、食品及营养科学、数学、分子生物技术学、物理、统计学) | 物理、化学、生物 任选一科 |
航天科学与地球信息学及X双主修课程(1)(11)(跨学院合办专业) | |||
生物科技、创业与医疗管理(1)(跨学院合办专业) | |||
计算数据科学(1(跨学院合办专业) | |||
跨学科数据分析及X双主修课程(1)(11)(跨学院合办专业) | |||
数学精研(9) | |||
理论物理精研(9) | |||
学习设计与科技(1)(跨学院合办专业) | |||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2)(跨学院合办专业) | |||
计量金融学及风险管理科学(2)(跨学院合办专业) | |||
风险管理科学(2) | |||
工科类 | 工程学院 | 航天科学与地球信息学及X双主修课程 (1)(11)(跨学院合办专业) | 物理、化学、生物 任选一科 |
人工智能:系统与科技(1) | |||
生物医学工程学(1) | |||
计算数据科学(1)(跨学院合办专业) |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1)(13) | |||
电子工程学(1) | |||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1) | |||
金融科技学(1) | |||
信息工程学(1) | |||
跨学科数据分析及X双主修课程(1)(11)(跨学院合办专业) | |||
学习设计与科技(1)(跨学院合办专业) | |||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1)(跨学院合办专业) | |||
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1) | |||
系统工程与工程管理学(1) | |||
商科类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学士综合课程 | 不提科目要求 |
环球商业学 (5) | |||
环球经济与金融(2)(跨学院合办专业) | |||
酒店旅游及房地产(1) | |||
保险、金融与精算学(2) | |||
工商管理学士(工商管理学士综合课程)及法律博土双学位课程(1)(11) | |||
跨学科数据分析及X双主修课程(1)(11)(跨学院合办专业) | |||
国际贸易及中国企业(2) | |||
专业会计学(1) | |||
计量金融学2 | |||
计量金融学及风险管理科学(2)(跨学院合办专业) |
注(适用于带有标注相应数字的专业)
(1)可于第一年选择为主修专业,入学时或须通过有关学系甄选面试始能修读。
(2)不适用于第一年课程“学生须以第一学年成績申请以该等课程为主修专业(个别专业并须以转系方式),经遴选并符合有关学系的规定·才能于第二年修读·
(3)法学士课程接受人文类、理科类、工科类及商科类学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績须达总分的85%或以上
(4)能操流利广东话.
(5)高考成績总分达88% 或以上的学生最早可于第一学年初选定主修专业。
(6)人文类学生于入学时须选择社会科学院首学年修习学院基础课程,不带主修科.完成首年课程后,学生可于学院所设的十三项课程中选择其一为第二、三及四学年之主修。
(7)学生完成首年课程后可自由选择此课程作为主修专业。
(8)学生必须符合有关课程的入读规定始能于第二学年作为主修专业
(9)学生须经「理学」选定相应的主修专业,并通过遴选及符合有关学系的规定,最快可于两个学年后申报修读。
(10)有志入读理学院的学生建议具备两个或以上的理科科目(生物、化学、物理),也接受人文类、工科类及商科类学生。
(11)高者英语单科成绩须达总分的85%或以上。
(12)须有一个理科科目。
(13)完成首年课程后,学生可选择计算机工程或计算机科学作为主修,学系将根据学生第一学年成績及学系相关规定,以决定学生之主修。
(14)根据高考成绩,学生可于第一年选择为主修专业.如入学时学生选择社会科学院,在完成首年课程后可自由选择此课程作为主修专业。
第三章组织机构
4、香港中文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经费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拨款资助。获国家教育部列入提前录取批次高校名单·
5、香港中文大学的招生咨询及行政工作由入学及学生资助处统筹负责。
第四章学制
6、香港中文大学所有本科课程均采用灵活的学分制度,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收入学的学生,修业期一般为四年,须至少修毕123学分,其中包括主修课程规定必修的学分,以及通识教育、中英语文、体育、数码素养及计算思维、认识中国、国家宪制秩序与香港、副修或选修科目等。学生可按个别情况及兴趣订定其修业进度,修满毕业所需学分,并符合主修课及大学其他毕业规定,便可获颁学士学位:
7、学生注册后即成为正式本科生,入学时就其所属人文、理科、工科、商科专业大类的相关学系中选择并提出专业意愿。学生于第一学年修习所选择主修专业的基础科目,及其他通识、大学核心课程等,利用第一年时间了解自己的专业兴趣,适应新的学习及考试模式。按个别学系安排,学生可于第一或第二学年确定主修专业。有关专业的选择详见附录1°
第五章录取
8、获国家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在全国三十一省、市、自治区通过提前批次录取本科生。
9、香港中文大学的内地招生计划分设人文、理科、工科、商科四个专业大类。人文类包括文学院、教育学院、法律学院及社会科学院的专业;理科类为医学院及理学院的专业;工科类为工程学院的专业;商科类为商学院的专业。文史类 / 历史组考生可选择人文及商科类;理工类 / 物理组 / 综合类考生可选择人文、理科、工科及商科类。
10、 香港中文大学专业设置分「本科入学奖学金类」、「人文类」、「理科类」、「工科类」及「商科类」。获录取为「本科入学奖学金类」之学生,文史类 / 历史组考生可于录取时选择人文或商科大类;理工类 / 物理组 / 综合类考生则可选人文、理科、工科或商科其中一类。
11、考生统考成绩应达到本科一批 / 本科批 / 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在符合香港中文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香港中文大学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高考成绩同分的情况下,则先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较高者。
12、考生报考的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以150分为标准满分计算,自费生的英语成绩须达120分或以上;奖学金生则须达130分或以上。
13、除非该省、市、自治区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本校只录取以香港中文大学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且不参与征求志愿及不考虑参考志愿考生。
14、本校不考虑对考生的各类照顾加分优惠政策,将依据招生办公室按考生高考实际成绩投档调阅档案,并以考生的高考实际分数 ( 不含加分 ) 由高至低顺序录取。但不设高校志愿分数级差或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15、本校预留若干非奖学金类专业机动名额。大学可根据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在个别省、市、自治区对招生计划进行适量调整及确定提档比例。
第六章学费
16、香港中文大学非本地生的学费为每年145,000港元。校园宿舍住宿费约15,000 港元起,其他杂费、生活费每年约需30,000港元。另在首学期须缴付一次性保证金450港元(学生离校时,如无须赔偿任何费用,则保证金予以发还,但通常移作学生的毕业费 )。
第七章奖学金
17、香港中文大学提供奖学金予录取为「全额奖学金类」、「全免学费奖学金类」及「本科入学奖学金类」等的内地学生。颁授详情请参看附录2奖学金章程。
18、同时选择报读奖学金及非奖学金类的同学,倘高考成绩未达奖学金的录取线,香港中文大学将考虑其非奖学金的专业志愿,按其高考成绩择优而录,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本科入学奖学金名额给予符合颁授奖学金要求而投档本校最高分考生,考生亦须以「本科入学奖学金类」为其中一项专业志愿;另凡只填报一项奖学金类志愿的,则不会考虑服从调剂录取。
19、选择报读奖学金类的同学,经选拔获录取后,于接获录取时亦同时获通知获颁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