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全校学生身体素质,引导和帮助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现就关于开展秋季学期阳光体育运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运动时间:从10月10日开始,每周一~周五,由院系自行挑选时间开展体育运动(遇法定假日休息),每人每天运动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小时。
2.运动地点:由院系自行确定,可在军工操场、奥列霍夫广场、南体育场等地进行。
3.运动形式:由院系自行确定,建议采取广播体操、跑步、徒步、瑜伽等健身效果较强的形式,也可每周选出一天组织娱乐性的活动
4.运动组织:以院系为主导,根据实际情况以班级、寝室和兴趣小组为基本单位进行运动。班干部及寝室长应积极参与,发挥带动作用。
5.人员范围:组织2016级本科生参加运动,鼓励提倡高年级学生自愿开展各具形式的锻炼。
6.特殊情况:如遇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由院系自行决定当天是否暂停运动,决定结果及时向校学生会相关工作人员报告。
7.考勤检查:由院系自行制定考勤检查方案,校学生会定期监督抽查院系学生会检查工作和运动组织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以此为契机学生促进良好行为习惯养成。
2.各院系(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严格考勤,加强管理,以保证本院系学生的积极参与。尤其是要关注那些体育不达标者、体质较弱和缺乏运动习惯的学生,引导和帮助他们形成良好健身习惯。
3.各院系(部)在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发挥学生会、团委、学生社团和班团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努力建立巩固活动成效的长效机制。
三、报送要求
1.各院系制定《开展秋季学期阳光体育运动方案》,于9月30日11:00前报送学工处。《开展秋季学期阳光体育运动方案》要包含运动时间、地点、形式、组织方式和考勤检查方式等内容。无需报送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yeziding@hrbeu.edu.cn。
2.秋季学期阳光体育运动结束后,各院系要报送总结和开展运动照片,具体报送时间以通知为准。